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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侧记——兖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8日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司法裁判具有终局性和权威性,能够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增强企业信心,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可以说,人民法院在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中的影响因素不容忽视,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近日,兖州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据了解,2012年至2016年被告王某施工兖州区某小区C8#楼工程时,向原告兖州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购买混凝土使用。2020年9月21日,原、被告对账确认,截止2016年被告王某还欠原告兖州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款538000元,被告王某向原告兖州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出具了欠条。后原告王某多次向被告兖州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催要款项,被告拒不付款。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劝告遂将被告诉至兖州区人民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查看相关诉讼材料后,立即拨打被告王某电话,向其了解具体案情,并告知原告兖州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经起诉至法院,希望王某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法院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被告王某成功送达了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开庭时,王某到庭应诉,王某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称其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货款,其原意分期分批支付,希望原告给予一定的时间。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的证据及陈述,认为事实清楚,双方对所欠货款数额没有争议,被告王某愿意分批次偿还,如果能将该案件调解成功,则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加高效地将矛盾化解。随后,承办法官开始对还款的方式及时间进行了调解,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沟通、劝说后,原、被告就偿还货款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王某于2022年5月1日前偿原告兖州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还200000元,于2022年8月1日前偿还原告兖州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100000元,剩余款项238000元于2022年10月1日前付清。自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

  近年来,兖州法院深入贯彻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贯彻到审判执行全流程,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为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开辟涉企业案件“绿色通道”,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为企业提供优质线上服务,一次性办好、一站式完成,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切实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完善诉讼辅导、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帮助企业正确有效形式诉权;对突发性、群众性重大涉企业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化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困难企业针对不同情况缓、减、免交诉讼费。

  为打造阳光司法,兖州法院全面实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以解决重点案件和突出问题为抓手,加强营商环境监督保障、督办机制,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对反映问题逐级、逐项落实,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同时推进企业有纠纷多元化解,拓宽企业解封渠道,无偿为企业提供诉前解纷,形成法官指导人们调解员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纠纷在诉讼前端快速、依法解决。

  今后,兖州法院将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的社会获得感、财富安全感、市场存在感,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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