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 工作动态
【优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互联网+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8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优质的司法服务可以降低解决纠纷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兖州区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的诉源治理措施,建立了科学高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兖州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院全流程网上办案操作要求,所有审判流程网上进行,真正实现了智慧法院“24小时不打烊”,极大的方便了企业诉讼,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1、成立诉源治理法官工作室,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兖州区人民法院研究建立了诉前调解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速裁调解区,同时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延伸司法服务,针对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领域,专门设立了四处诉源治理法官工作室,积极与“和为贵”中心对接,由业务精通、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法官助理在工作室轮流值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纠纷解决前沿化、化解纠纷多元化的工作格局。例如物业服务、房屋质量纠纷诉源治理法官工作室能够充分发挥区法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处理物业纠纷中的各自优势,区法院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业主所烦心的房屋质量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将大量纠纷化解于诉前,避免了进入诉讼程序,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

  2、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多元化解,一网通调

  为了推动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领域延伸,山东省高院建立了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推动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构建了以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解纷服务体系,将更多的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人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就近或者上门提供诉讼服务,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调解员在线调解,不限时间、地点,随时随地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庭在办理具体案件时需要人民调解员帮忙调解,可在平台上向特邀调解员推送相关案件,由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成功,案件退出诉讼,调解失败,继续由人民法庭审理。化解成功后若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可在调解平台直接发出申请,人民法庭接到申请,进行在线审查,出具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诉前调”号民事调解书。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建立,真正实现了多元化解,一网通调。

  3、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兖州区人民法院坚持繁简甄别、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案件分流员,根据案件类型及难易程度,合理分配案件,确保办案工作量基本均衡、协调一致。在立案庭设立“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速裁团队,聘请人民调解员作为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调解成功后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案情较为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速裁快审快判,提升司法效率。符合适用督促程序的支付令案件,快速审查,不需开庭,快速定分止争。速裁团队消化不了的小额案件,普通团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审理,一审终审。建立专业法庭及专业审判团队,精准发力,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对于案情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精审团队办案过程中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高质量推进“庭前会议”、“证据交换”,查明案件事实后,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做好判后答疑,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4、全流程网上办案深度应用,司法走上5G时代

  兖州区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力度,强化智能化应用,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全程公开,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所有信息同步扫描,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现了案件全程公开留痕。不断优化电子诉讼服务,智能化网上服务与立案登记制相对接,网上立案实现了三个“无需”,无需当事人雇人写诉状,上诉、申请执行、申请再审无需提供原审文书,二审立案可直接递交二审法院无需一审法院转交。如今当事人在任何时间、任何有信号的地方,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和山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不仅可以网上立案还可以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申请网上阅卷,人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和裁判文书,应当事人申请还可以进行互联网开庭,真正的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切实解决了因为疫情原因造成的诉讼不便,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人民法院肩负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使命。依托诉前调解及智慧法院建设,兖州区人民法院用便捷高效的服务免去了外来投资市场主体的长途奔波之苦,让纠纷诉前化解,让诉讼更加便捷,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优化了企业的营商环境。

关闭

版权所有: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电话:0537—3413803 邮编:2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