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诉源治理新模式。
一、发挥平台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
为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因提交的诉讼材料不符合规定而来回奔走,兖州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落实网上立案制度。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上立案工作的意见》及《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跨域立案规范》,制作网上立案流程及并在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同时制作网上立案PPT教程在立案大厅屏幕播放。目前,网上立案率达100%,充分的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让诉讼当事人更加的便利诉讼,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积极推动跨域立案工作开展,实现了全国绝大多数法院诉讼事项跨地区、跨层级联动办理。较好的破解了异地诉讼、跨域立案的难题。
二、诉调对接,高效便捷解纠纷
兖州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新模式,一方面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驻院进行调解,目前,兖州法院共有驻院调解员5人;另一方面,了解调解员擅长的领域,特别是自从道交法庭入驻车管所后,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派驻至道交法庭,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同时,根据案件性质,立案庭对案件进行细化分类,对于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推动至人民调解平台,通过人民调解平台指定调解员进行案件进行调解。对于不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根据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的要求,及时将案件分给速裁团队及时化解纠纷。加强速裁快审,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按照“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案件的审结效率,兖州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构建了 “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人们调解员+1名书记员”的速裁团队模式,组建了4个速裁团队,其中3个团队负责具体办理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个团队专门负责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诉前调解与速裁快审、繁案精审的模式,高效解决纠纷,更好优化法治环境。
三、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情况
为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兖州区人民法院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发挥人民法院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不断的推动本地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兖州区工商联、住建局、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签署了诸如《关于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源治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等文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为此,兖州法院经过多方协调,已邀请多家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入驻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于涉企业纠纷的案件,积极引导,促使双方和解,减轻企业诉累的同时,为双方的下一步能够继续合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2022年将涉企案件作为诉源治理的重点工作,涉企案件将在诉前调现行调解,如果出现无法调解的情况,尽快立案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21年速裁团队在处理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诉前调解让更多企业即时拿到货款,纠纷得以高效解决。
下一步,兖州法院将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增强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精度和力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智慧法庭建设为新发力点,以诉源治理为核心,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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