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两年多,始终提心吊胆,连自己的身份证都不敢用,只能自己随便取个名字干零活维持生计”孙某低着头忏悔道。
兖州法院依法审结程某与孙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后,孙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程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多次尝试与孙某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但经多次传唤其仍拒不到庭。见此情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等诸多途径,依法查封孙某名下微信、银行账号、房产等财产,并对孙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全面且有力的强制执行措施使得孙某的生活工作面临诸多不便,迫于现实压力,孙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程某协商沟通。协商过程中,孙某仍抱着敷衍了事的侥幸心态,还款态度消极。执行人员见状单独与孙某进行了谈话,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将面临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在多种执行举措的高压之下,孙某的态度逐渐转变,随后积极联系家人凑集钱款,当场将20余万元欠款支付给程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兖州法院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愁难盼”,守正创新,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一是抓前端,善意执行促执结,探索适用“预处罚”“预拘留”措施,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责令其按期履行义务,并向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主动履行证明书》,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二是聚合力,织密执行联动网,与公安、司法局、镇街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查控机制,利用线上查询与线下追踪相结合的方式,破解查人找物难、送达难、财产处置难问题。三是强措施,惩戒威慑提效能,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营造强大执行声势和威慑力度,力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023年上半年以来,兖州法院执结2147件,执行到位金额2.8亿元,司法拘留40人次,发布失信黑名单817人次限制高消费1435人次,有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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